释义 |
1、申请开立银行信用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2、开证银行信用证时间的掌握应在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开证银行信用证要求证同一致,必须以对外签订的正本合同为依据。因银行信用证是一个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任何贸易合同。 4、由于银行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管货物质量如何,也不受合同约束,所以为使货物质量符合规定,可在开证时规定要求对方提供商检证书,明确货物的规格品质,指定商检机构。 5、银行信用证内容明白无误,明确规定各种单据的出单人,规定各单据表述的内容。 6、合同规定的条款应转化在相应的银行信用证条件里,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开证行就必须按规定付款。如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予理采。 7、明确信用证为可撤销或不可撤销信用证。 8、国外通知行由开证行指定。如果进出口商在订立合同时,坚持指定通知行,可供开证行在选择通知行时参考。 一、不可撤消信用证能不能取消 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信用证诸当事人的同意,不能取消。在征得开证行、保兑行和信用证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