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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什么意思?
释义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一、二等救助大病卡怎么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同时,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如参保居民需查询就医报销明细,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询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二、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本身没有什么区别
    农村合作医疗:由国家政策牵头,并由当地的政府组织、引导的一种医疗保障体系,资金一般由政府补贴、村集体扶持、个人联合缴费的形式,以建立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形式。
    社保: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性的一种福利保障制度。
    区别:1参保对象不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且通常情况下为资源缴纳。社保参保对象为在职职工或城镇居民,如果为在职职工,则是社会强制保险,必须缴纳。
    2享受待遇不同.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农村必须是农村户口才能参加新农合,当年缴费,次年需再交钱才可以享受新农合。
    社保:是覆盖所有单位和职工的,参保人在完成交费年限后便可以终身获得享受。
    3.保障力度不同.新农合:基金由于是多方筹资的关系,所以在保障力度上还稍稍欠缺了点。社保:实行“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因此一经参保,标准都是统一享受的。
    4.缴费方式不同.新农合:个人承担为主,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每年都会在特定的时间收取费用。
    二者不能同时使用。
    三、四级残疾人要交农村合作医疗吗
    四级残疾人用交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的作用如下: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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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2: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