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不还钱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一、承包合同违约责任应如何定 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继续履行,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是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3.赔偿损失,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4.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二、购买合同违约责任具体是什么? 买卖合同,一方未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1.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定或约定应当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 2.支付违约金或定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的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一方违约后,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按照法定或约定采取退货、减少价款等措施以弥补或者减少另一方损失的责任形式。 三、企业违约时怎么办 企业违约的,企业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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