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诈骗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 合同诈骗罪 的主体要件。 本罪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个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合同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客体为复杂客体,行为人同时侵犯了公私财产权以及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首先,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产,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其次,行为人的诈骗发生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诈骗的发生破坏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导致了其他个人或单位对合同订立的不信任,造成恶劣影响。 (三)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为故意犯罪,且表现为故意犯罪,并带有非法占有目的。 (四)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本罪主要表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 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 没有实际履行 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运用以上四种方法之外的形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资金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骗取对方资金二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予以追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