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刑事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检察院有专门的案管部门负责对外接受案件,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在自己检察院内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分配。 案管部门针对的往往都是已经形成的案件,对接的是各个办案机关。除此之外,检察院还有一个重要的对外窗口,就是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 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负责的工作有以下5种: 1、接受报案; 案发之后可以向该部门报案。 2、接受控告; 对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控告。 3、接受举报; 对有关违法犯罪进行举报。 4、接受申诉; 对已经做出的某些决定不服,进行申诉。 5、接受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代表检察院接受投案。 人民检察院除了案管部门对接各种办案机关并接收材料外,设立的负责控告申诉的部门主要对接的就是各种个人的行为,如举报、控告等。从民众的一般意识来讲,检察院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有关报案、控告等,有专门的内设部门统一对外接受,符合民众的预期,也是社会公众与检察院对接的一个重要窗口。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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