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什么内容 |
释义 |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约定财产的基本信息。3.财产的归属情况。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一、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协议怎么写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子女情况、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约定、支付方式、探视权的约定; 4、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要注意下列事项: 1.申办离婚协议公证,需当事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 2.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是自愿作出的,不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形。 4.协议所处分的财产产权必须明晰。 三、婚前财产公证应该要怎么办理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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