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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怎么保障
释义
    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
    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一、劳动争议的具体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二、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诉讼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劳动纠纷应该怎么样办
    劳动纠纷应该这样办:
    一、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申请调解。工人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并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
    三、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注意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解决。
    三、请丧假可以领工资吗
    如果劳动者按规定请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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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9: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