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标准: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犯罪构成包括客体要件(侵犯社会治安秩序)、客观要件(介绍他人卖淫行为)、主体要件(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主观要件(故意)。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人员组织、强迫、介绍他人卖淫的,将依法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一、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所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关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如下: 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介绍卖淫说的通俗一些,就是拉皮条。主要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进行撮合、搭桥,帮助卖淫活动得以实现。而这里介绍卖淫的方式虽然常见的是双向介绍,但也存在单向介绍的情况。而介绍他人卖淫,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可以对行为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结语 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提供卖淫场所以及牵线搭桥的行为。该罪构成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对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饮食、文化娱乐和出租汽车等单位的人员,利用单位条件组织、强迫或介绍他人卖淫的,将依法定罪处罚。对于主要负责人犯罪的单位,将从重处罚。介绍卖淫的行为是对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侵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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