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处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婚内继承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内继承房产一般情况下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该房产为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范围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确定遗产份额 夫妻共同财产确定遗产份额的话,如果有遗嘱的话,那么按照遗嘱份额确定,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要按照民法典,继承的财产不是一定能能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若该继承的财产为一方婚前所得,或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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