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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动迁房买卖合同后房主拒绝过户怎么办
释义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这个因为目前房产过户一个是通过交易中心,签订备案的合同进行过户。另外一个途径是签订了买卖合同,起诉至法院,有法院判决过户,交易中心执行法院判决内容,因为法院的权利比交易中心大。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在法院完全合法有效,属于一个附过户期限的买卖合同,也就是将过户时间改为3年之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动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如果3年期限满了之后,房东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过户,交易中心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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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4: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