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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潜在风险与应对策略
释义
    企业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情况包括:1、抢注驰名商标或类似商标容易混淆;2、代理人未经授权注册被代理人商标;3、侵犯他人先权。权利人可通过异议或无效宣告阻止商标授权。
    法律分析
    企业在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时,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的情形。
    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在先的商标权或著作权。
    由此可以看出,抢注他人的商标,真正的权利人是可以提出异议,使该商标不被授权。即使在被抢注的商标注册后,真正的权利人也可以将该商标无效。
    拓展延伸
    风险管理:预测与应对
    风险管理是组织和个人在面临各种潜在风险时采取的一系列预测和应对措施。通过对潜在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识别可能对业务或项目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预测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对组织的影响。这包括采取措施来避免风险、减轻风险的影响、转移风险责任或进行风险的接受。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可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确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并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取得成功。
    结语
    企业在面对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根据不同情况,如商标的复制、未经授权注册、侵犯他人权利等,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风险管理在组织和个人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全面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对组织的影响,确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有效的风险管理是保护利益、取得成功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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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6: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