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赔偿时间多长? |
释义 |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其结案时间一般在45至60天内。一旦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间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可对其罚款或拘留。劳动争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劳动仲裁提供了法律依据。总之,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纠纷后,根据裁决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 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十五日,也就是说,最长六十日,劳动仲裁可结案; 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至于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能拿钱,这个不好说,要看被执行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否则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三、《民事诉讼法》的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有一定相关的经济纠纷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纠纷的话,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对该案件进行相关的调查,然后开庭进行裁决。裁决完毕之后,再根据相关的判决进行赔偿。 结语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一般在45天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长至60天。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未按期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需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未执行申请执行书超过六个月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劳动仲裁是一种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但具体赔偿时间需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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