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一个五年,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十四五”时期,有着与以往不同的“三大变化”:一是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际经济、政治、全球治理格局都在发生着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大挑战和较大难度,“十四五”时期要适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变化。二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四五”时期要更加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我国发展阶段的变化。我国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要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十四五”是一个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五年,这个特征可概括为“三新”。一是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这是“十四五”所处的历史方位。二是新目标,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十四五”期间全国人均生产总值跨过从中等收入到高收入的门槛。三是新机遇,未来五年将迎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绿色发展、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带来的新机遇,“十四五”时期要抓住用好战略机遇期。我们应该聚力“六稳”“六保”,着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破解当前面临的急难险重任务、多年难啃的“硬骨头”,全力以赴保市场、保订单、保履约、降成本、防风险。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