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警部门时没有权利抓人的,如果属于刑事拘留的话,交警部门需要向当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公安分局批准后,再由公安部门负责拘留,然后送交拘留所,也可以由交警部门拿着公安分局的批示,代为分局把当事人送交拘留所。如果属于正式逮捕的话,则由检察院开具逮捕证,由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直接逮捕。交警的主要职责: 1、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6、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7、运用现代管理学,完善管理环节,增强道路交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8、预防和查处交通违章、交通肇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9、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