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立遗嘱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