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违法裁判罪的构成要素 |
释义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审判机关正常活动的客体要件;在民事、行政审判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严重行为的客观要件;司法工作人员作为本罪的主体要件;以及故意作出枉法裁判的主观要件。 法律分析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拓展延伸 行政违法裁判罪的法律解释和适用 行政违法裁判罪是指行政机关在裁决案件时违法行使职权、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严重不正当的判决结果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职权滥用或玩忽职守、判决结果的严重不正当性。根据相关法律,行政违法裁判罪的法律解释和适用需要综合考虑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判例。在具体案件中,法官需要审慎分析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存在职权滥用或玩忽职守,并评估判决结果是否严重不正当。只有当这些要素都满足时,才能认定行政违法裁判罪成立,并依法追究行政机关的刑事责任。 结语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审判机关正常活动的客体要件;在民事、行政审判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严重枉法裁判的客观要件;司法工作人员作为本罪的主体要件;以及故意为本罪的主观要件。行政违法裁判罪指行政机关在裁决案件时违法行使职权、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严重不正当的判决结果。其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职权滥用或玩忽职守,以及判决结果的严重不正当性。在具体案件中,法官需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判例,审慎分析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存在职权滥用或玩忽职守,并评估判决结果是否严重不正当。只有当这些要素都满足时,才能认定行政违法裁判罪成立,并依法追究行政机关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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