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无证宅基地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宅基地复印件及原件,到县级国土局办公室进行核对,户主申请宅基地置换。申请表由居住地的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农村自建住房必须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另一个则是施工许可证。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变更户主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们用来建房子的一块地,但是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不能买卖,但是可以变更使用权,使用权变更也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变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携带用地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所在乡镇不动产登记站办理相关手续。 三、没有宅基地证的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的 没有宅基地证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手续是: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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