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发生后有哪些处理流程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二十一条、《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车祸发生后有以下处理流程: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①出险通知书;②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③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④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⑤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⑥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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