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
释义 |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以下三点:1、合同的内容是介绍双方订约的劳务,而非法律行为;2、居间合同是一种灵活的合同形式,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订立;3、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法律分析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1、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订立;3、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时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该内容由 张双燕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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