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承包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承包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拿不到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如下: 1、自留地。对于已经被划入承包地的自留地,包含在承包地的土地证以内。但是单独划拨出来的自留地,是不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继续进行耕种即可; 2、土地流转得到的土地。有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是通过口头协议,并没有从法律意义上获得承包经营权,此时可以要求重新签订纸质流转协议,进而获得承包经营权证。如涉及到纠纷,则可通过调解仲裁及上诉加以解决; 3、非法买卖获得的土地。对于这类情况不仅无法获得承包经营权证,一经查处土地可被收回,耕地面积达到一定程度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论处; 4、私自开荒的土地。在农村里较为常见,对于没有承包出去的四荒土地,村民私下里觉得自己开荒也是可以的,但是无法确权获得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继续耕种一般也不会有人说,如果需要拿证,可以通过公开协商或招标拍卖等方式加以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