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童办身份证去儿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的派出所办理,办理时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而且根据《身份证法》规定,办理身份证的,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对刚出生的婴幼儿在填报出生证的时候,就会有一个身份证号码,可以在凭出生证报户口的同时,由监护人直接办理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的身份证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只能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儿童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办理少儿身份证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孩子户口本单页复印件及户主单页复印件,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儿童的《出生证明》、父母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