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借条是自然人借贷关系的凭证,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即使经过两年也是有效的;但若在欠款到期后三年内,债权人没有请求返还欠款,债务人就取得了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无效合同的类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日常的借贷行为中,很多人都模糊的知道“两年换条”的规矩,确不知具体原因和操作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原借贷合同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而借贷合同双方在原借款事实基础上将原借条作废,重新出具借条的法律效果,则是对原借款关系重新确认,再次建立了一个新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债务人愿意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出具借条,表明借款人自愿履行法律意义上的自然债务。,虽然原债务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失去了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但是在借贷双方重新建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后,该借贷关系的产生虽不依据实际借款事实作为前提,但债务人放弃自己时效抗辩权,权利一经放弃,双方再次确认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收到法律保护的。总之,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产生了一个新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借条是不能续期的,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必须及时还款,要延期还款的话必须和债权人协商。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债务人不还钱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