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病退规定的11种病如下: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皮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10、小肠切除90%以上;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