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改名字需要的手续: 1、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表明使用新名字已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2、如果有单位,请单位出具一份证明; 3、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4、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 5、民警进行签字; 6、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人签字; 7、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 8、一个月后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