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调解和诉讼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调解更便捷,也节省人力和精力,但是赔偿的金额相对会低一些。诉讼赔偿价格相对较高如果遇到肇事方拒绝赔偿的,那么受害方也只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了。 一是交通事故和解,前提是双方已达成共识,已无任何异议。优点是处理事故速度快,但风险是过后,如果其中一方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处理起来将会较难; 二是交通事故起诉,前提是双方未达成一致,各执一词,只能进行诉讼,由法院来进行裁决,但缺点是处理时间长、执行期限长。 总之,交通事故是和解还是起诉好,要根据事故中涉事双方的态度及配合程度来选择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一百一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各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后,审核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是否具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主体资格; (二)申请书是否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符合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受理。 申请人资格不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予以变更。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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