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继承遗产一定要兄弟姐妹都到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经过公正的不需要。房管局办理遗产过户时只认两种文书:一是公证处的公证文书,就是若当初自书遗嘱未经公证,现在立遗嘱人去世了,那只有立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房管局才会将房产证办到遗嘱的名下的。二是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建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立遗嘱所留下遗嘱的效力,判决登记在立遗嘱名下的房屋归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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