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我国的外交护照有效期为五年。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分为一次有效和多次有效两类。多次有效护照的有效期为五年,是发给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多次出入我国国境的人员;一次有效护照的有效期为两年,是发给在一定时期内一次出入我国国境的人员。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和一次有效公务护照满两年后,如有需要,可在国(境)外按规定手续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根据需要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我国的因私普通护照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为五年的护照,过期前可申请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办理。在国内延期手续可到各级颁发护照的机关办理。在国外,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