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被拘留了怎么办 |
释义 |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身上的钱财、手机等等都会被相关单位给扣押了,并不是你能够带着手机进拘留所。在拘留所手机必须上交,除了生活必需品,打电话需要申请。 一、刑事犯罪手机交给谁保管 拘留所在收拘被拘留人的时候,会检查被拘留人的身体和随身所携带的物品。拘留所会先进行登记,再统一管理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等物品。如果检查出违禁品和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拘留决定机关会对其进行依法处理。拘留期满后,拘留所会给被拘留人分发解除拘留证明书,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二、被拘留是不是不能用手机 在拘留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讯工具(包括手机、电脑)都会被没收暂存在拘留所,拘留期满,再还给本人。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 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拘留所和与娱乐场所、宾馆、旅社有着本质的区别,被拘留人的自由是受一定限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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