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改国籍需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国籍变更手续,国籍变更和姓名变更后,需要由的国家驻中国使领馆开具证明,持相关证明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只收取变更登记费用,不产生相关税费的。 2、若本人未满18周岁,可由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1)在国内,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 (2)在国外,可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申请。上述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由中国公安部审批。 (3)公安部批准并由有关公安机关发给证书后,申请人取得中国国籍,同时丧失外国国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