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1、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2、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3、劳动法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4、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一、未签订书面合同,工资怎么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工作时间,发工资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每月的收入状况。 二、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的确定方式如下: 1、在诉讼实践中,如果一方认为对方对己方有侵权行为,则可使用举证倒置; 2、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过错责任原则中举证义务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3、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三、共同危险行为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危险行为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为: 第一,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其主要区别为: 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 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第二,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 第三,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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