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政务法规政策有哪些特点我国在这方面面临哪些问题 |
释义 |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特点: (1)相对于传统行政方式,电子政务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其行政方式的电子化,即行政方式的无纸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行政法律关系的虚拟化等。 (2)电子政务使政府工作更公开、更透明。电子政务使政务工作更有效、更精简。电子政务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电子政务重构政府、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使之比以前更协调,便于企业和公民更好地参政议政。 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著作权的特点有哪些 著作权的特点如下: 一、著作权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二、著作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 三、著作权的内容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 四、著作权的产生和保护具有自动性。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体化在线平台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组成。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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