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自治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按照社区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社区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问题,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居民自治是城市基层管理中很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只有居民主动参与并管理好自己的事情,作为城市管理重要平台的社区才有可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里面,要澄清一个概念,就是有一种提法叫“社区自治”,从严格意义上讲,称作社区居民自治是比较规范的。社区作为一个小社会,构成的要素是多元的,除了居民之外,还有商店、学校、国有企业乃至机关等各种单位。很显然,社区包含的要素远远大于居民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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