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税率是多少 |
释义 | 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税率是13%。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买价。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1、小规模纳税人年度应该征收的增值税销售额小于或等于500万,而一般纳税人年度应该征收的增值税销售额大于500万;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对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做到正确的核算,而一般纳税人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而一般纳税人能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一般纳税人进行转换,但是一般纳税人是无法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5、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法定征收率为3%,特殊征收率为5%,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税率为0、6%、9%以及13%这几个档位; 6、两者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也不相同。 综上所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乘以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乘以13%/(1+13%)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第三条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乘以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乘以13%/(1+13%) 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耗用率和损耗率统称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以下称扣除标准)。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应合并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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