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但我们手里还有房贷,之前装修也刷了信用卡,房款总价是40来万,男的提出卖房子要分20万,这合理吗? |
释义 | 离婚时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分割:1、变价分割,将共有的房屋进行买卖,卖房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均分。2、折价赔偿,即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其要求另一方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金钱。3、实物分割。贷款买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家拿38万,他家拿了10万,登记在他自己的名下,现在要分手,这种情况能要回我们家那38万吗? 情侣结婚前分手,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先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对分配不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判决。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还有当时没钱,我爸给我打到还贷银行1万,这两笔钱能要回吗? 起诉离婚的,关于礼金的返还,可以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若双方属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现在他提出来分,彩礼送了10万,现在他只退一半,之前生活花的也好几万都不上班都是我给他转的钱? 订婚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双方可通过自行和解处理,若和解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居委会等第三方予以调解。仍然无法解决的,双方可向法院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跟我前妻,名下有一套房子在我名下,之前给公证到她手里了? 出资人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对方,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现在女方提出来和好的条件苛刻,所以男方提出来离婚,请问,男方能不能要回40%的房权? 离婚之后房产的变更: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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