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资产流失如何定罪 |
释义 |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人员可能被定罪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或者私分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中国刑法出售国有资产罪怎么立案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侵占国有资产罪量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私分国有资产罪进行量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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