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妇儿工委属于哪个部门 |
释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为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我国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都设立妇儿工委作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问题。 一、妇儿工委基本职能 1、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 3、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二、国务院妇儿工委工作概况 1、指导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 2、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两纲的具体方案,实施妇女、儿童纲要,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3、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联合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国际公约。 4、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纲要的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国家级监测评估。 三、妇儿工委和妇联有什么区别 1、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组织结构不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非政府组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 2、两者的工作职能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及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计划; (三)研究本行政区域涉及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四)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 (五)其他与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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