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否可以作为决定性证据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将证人的证言、被害人的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辩解等证据加以审查,分别判断证言、陈述、供述、辩解的真实性、相关性和证明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异议的,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所举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十九条:证人证言不足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证据时,应当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 因此,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其是否可以作为决定性证据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另外,当事人对证人证言存在异议时,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