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可以的,符合自由流动的规则,有权力提出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