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退役士兵补缴社保细则 |
释义 | 1、补缴年限 ①一般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年限不能超过本人的军龄,不管是欠缴还是断交,都不需要收取滞纳金。 ②退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直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 2、补缴手续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认定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3、补缴资料 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补缴申请表、社保缴费记录等。 总的来说,农村退伍军人参保后,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情况的允许补缴,并且不收取滞纳金。 《军人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 第三条 军人保险制度应当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适时补充完善军人保险制度。 第四条 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主管部门负责全军的军人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军队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军人保险工作。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承办军人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军人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 《军人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 第三条 军人保险制度应当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主管部门负责全军的军人保险工作。 第六条 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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