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借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受保护的范围内自由约定借款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