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二)本人身份证明;(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四)本人毕业证书;(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成绩单由报名考点发给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法律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