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商品净含量不符合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净含量,指的是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记为净含量。 法律客观: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4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4的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