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执行后还是没有钱还的处理方式如下: 1、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3、当被强制执行人没有现金、存款,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4、对于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强制继续进行。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哪些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5、失信人员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消除失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