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成立时间 |
释义 | 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又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主要负责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国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在2013年3月整合组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律依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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