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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欠的贷款是要共同来还吗
释义
    夫妻离婚欠的贷款不一定是要共同来还。如该笔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如果贷款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那么该贷款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借贷人一人偿还即可。
    一、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所欠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属于有限连带责任吗
    夫妻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中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的男方或者女方都有偿还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一人偿还的。
    三、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如何分割?
    需据实际情况分析。分两种情况:1、若该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贷款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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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