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党一共有三个阶段,以下是每个阶段需要按顺序所做的工作: 第一阶段,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党组织安排联系人,开展培养、教育,共青团组织“推优”(凡团员要求入党,须经推优),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撰写“自传”,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上级党组织预审。 第二阶段,发展工作阶段: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 第三阶段,预备期管理和转正阶段:编入党支部,党组织编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党员材料归档。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