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船员证办理方法如下: 1、准备好相关材料:个人亲自填写《海员证申请表》、《船员服务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 2、在当地医院开具有效的船员体检合格证明; 3、携带以上资料前往当地的签发机关即可办理海员证。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海员证,而是委托相关机构,则还需提供个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及其复印件,以及个人委托办理的申明。船员证去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办理。船员证是由海事部门核发给该国或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证件,在进出境时交边防检查人员检查登记。是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报考船员证的条件如下: 1、申报乙类和丙类水手及GMDSS限用操作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应具有主管机关规定的专业培训时间,进行专业培训或航海类学校的相关专业学历; 2、申报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三管轮和GMDSS通用操作员必须适具有两年以上的航海类职业教育或航海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3、申报无线航区船舶大副、船长、轮机长、大管轮、及GMDSS一级、二级无线电子员的船员,必须具有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综上所述,签发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核查申请材料,并通过出入境管理机构共享信息核查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情形,在7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签发海员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办理海员证可以直接向签发机关申请,也可以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经营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代为申请。办理渔业船员海员证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远洋渔业公司或者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