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后还能重分财产吗 |
释义 | 一、离婚三年后还能重分财产吗 1、离婚三年以后一般不能重新分割财产。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可再次分割是什么时候 1、对自愿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当事人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纠纷或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均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对离婚时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可在发现以下情况的两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起诉要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当事人依据该条款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该两年从当事人发现尚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次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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