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登记申请的提交方式和撤回是如何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软件登记申请的提交方式是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撤回软件登记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合同登记申请人或变更、补充登记申请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本条例发布以后发表的软件,可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申请,登记获准之后,由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登记证明文件,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四条 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 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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