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如下: 1、投保人有意申请复效。投保人愿意恢复合同效力的,必须向保险人申请复效,并填写复效申请; 2、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复效保留期。一般复效保留期为两年; 3、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符合保险条件; 4、被保险人支付合同中止所欠的保险费和利息。中止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原因是被保险人不支付保险费。为了恢复中止合同的效力,应消除导致合同中止的因素,即支付保费; 5、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申请复效,必须经保险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